| 关于宿州市午收期间农业生产用油保障供应的意见 |
|
| 2009-06-01 16:11 文章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各县区商务局,中石化宿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宿州销售分公司:
为保障午收期间全市农业生产用油,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用油需求,现就我市午收期间成品油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市商务局成立午收期间成品油保障供应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维骥同志为组长,查显双(中石化宿州石油分公司总经理)、李卫国(中石油宿州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周淑景(市商务局副局长助理)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和两大集团有关业务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区)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要成立相应组织,严格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协调保障午季农业生产用油的供应。
二、增加油品投放,切实保障午收期间成品油供应。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周密部署,合理调度,安排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乡镇加油站的成品油资源,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要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需要出发,主动承担保障市场供应的社会责任。积极向上级争取成品油供应计划,努力增加成品油特别是柴油库存量,加大市场油品投放。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提高服务意识,采取设立“农机加油绿色通道”、组织油罐车送油到田间地头、实行农机定点加油等措施满足农业机械生产用油需要。
三、密切关注供求形势,加强午收期间用油监测预警。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成品油经营企业密切跟踪夏收夏种期间农村生产生活用油供求情况,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要把握农业生产用油的需求特点,分析预测农忙时段农机作业量和机具用油量,及时掌握成品油特别是柴油供求及库存情况。适时启动成品油市场应急预警方案,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午收期间油品市场秩序。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工商、质检、物价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村加油站和加油点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提价、价外加价、短缺数量、倒买倒卖、掺杂使假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