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提请省商务厅取消宿州市符离振兴加油站等35个加油站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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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30 17:12 文章来源:宿州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8年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皖商改字〔2008〕851号)文件要求,我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在年审过程中有宿州市符离振兴加油站等35个加油站(点)年审不合格。我局对上述35个加油站(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无异。我局将提请省商务厅对上述不合格加油站(点)予以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公示时间2008年3月31日至4月7日,公示内容见附件。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4月7日之前与我局国内贸易发展科联系,反映材料请送或邮寄至宿州市商务局(地址:宿州市汴河中路437号,邮编:234000)。
联系人:李锦华
联系电话、传真:3051719
附件:提请省商务厅取消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油站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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